本报讯 为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炉,拟将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20%的号牌竞价收入用于补助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的补助。《暂行办法》规定,补助范围包括个人和单位用户在杭州市购买、上牌且运行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车。
非在杭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杭销售新能源汽车,须在杭州市〔含区、县(市)〕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
补助对象是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补助标准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杭州市再给予配套补助。
《暂行办法》规定:补助资金主要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20%号牌竞价取得的收入中筹集。
(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