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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
以“五四一”举措推进工商登记改革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抚顺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登记制度改革,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抚顺市工商局窗口服务推行“五四一”举措,即坚持五项制度、落实四项承诺、作好一次提示,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今年前11个月,抚顺市内资企业新登记注册2431户,同比增长60%,其中私营公司新登记注册2226户,同比增长69%。
  坚持五项制度,不断优化工作作风。在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抚顺市工商局登记窗口坚持一次性告知制、首问问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五项工作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约束窗口服务行为,让企业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落实四项承诺,保障服务快捷高效。抚顺市工商局登记窗口向企业和社会作出了“材料齐全立即办、材料不全指导办、特殊项目跟踪办、紧急事项加班办”四项服务承诺,为企业改制提供登记指导,对大项目提供“保姆”式跟踪服务,得到了企业的高度好评。
  作好一次提示,保障新登记企业合法权益。抚顺市工商局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向新登记企业负责人作认缴不等于不缴、零首付不等于零责任、零门槛不等于不需要注册资本、企业登记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和选择企业住所要慎重等方面的提示,深入解读新的工商登记制度和新《公司法》,避免新登记企业出现盲目出资、盲目选择企业住所等行为,排除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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