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1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2014年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何希珍与码头故事火锅店因开瓶费、包间费餐饮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案入选。
2014年2月16日,何希珍带着自购的酒水到张伟经营的码头故事火锅店的包间就餐,结账时,火锅店执意收取了何希珍50元包间费和30元开瓶费。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判决张伟退还何希珍开瓶费和包间费。而武侯法院审理的另一包间费案,即刘威诉成都优客餐饮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就收取包间费达成了合意,因此未支持消费者要求返还包间费的请求。省高院认为,两案看似裁判标准不统一,但实际上是统一的,即遵循当事人是否达成一致的原则进行裁判。前一个案例对于规范餐饮行业的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起到了很好的司法导向作用。
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本次发布典型案例,均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人民群众更加直接地了解什么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十大案例中刑事案例5件、民商事案例4件、行政案例1件,多数与消费民生有关。如莫三平等人用病死猪肉加工牛肉干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倪贵友等5人驾车“碰瓷”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案;刘玉姗等人诱骗众多中老年人参与“翡翠戴养”业务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何希珍与码头故事火锅店因开瓶费、包间费餐饮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案;天天渔港公司与茅台股份公司因销售假冒名酒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