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城市节能减排。到2020年,南宁市将实现新能源整车生产能力1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业年产值达300亿元;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500辆、新能源出租车3500辆,新能源汽车在环卫车辆中的比例不低于20%。《意见》称,积极探索建立电动汽车“微公交”运营模式,适时推进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政府机关要在新能源汽车使用上带好头,2015年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套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多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对按国家规定成功办理整车或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取得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的汽车生产企业,该市按车型一次性给予奖励500-2000万元。
(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