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吴侃 郭荣敏记者张文章)新买的手机掉落地面竟发生爆炸,将消费者练某小腿炸伤。经工商部门调解,练某获得5000元赔偿。
今年6月初,练某到福建省建瓯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诉称,今年5月,他在建瓯市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298元的手机,随后在使用中,因不小心,将手机掉落地面,发生爆炸,导致其左小腿受伤。
练某把手机残骸送到该手机店,要求进行检测,查明原因,给予赔偿。但商家只同意检测机身,不同意检测电池。练某认为手机和电池均是在该商家购买的,且爆炸很可能是电池引起,经营者应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双方意见不一,僵持不下,练某遂向建瓯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求助。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当即展开调查,查看商户的进货台账,同时电话咨询该手机厂家,厂家同意对手机电池进行质量检测。
经有关部门检测,该手机电池存在质量问题。面对确凿证据,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赔偿练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5000元,并退回手机款2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