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7月28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6月该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医药广告。这些广告多以健康资讯的形式变相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
这8起违法医药广告如下: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 骨 质 增 生 丸 (国 药 准 字Z15021661);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克痛酊(国药准字Z44020973);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壮骨膏(国药准字Z41021458);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茸丸(国药准字Z22021828);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立清胶囊(国药准字Z22020746);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生力胶囊(国药准字Z53021635);天津滨海索尔特生物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科晶牌天然胡萝卜素维E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074);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金奥力牌辅酶 Q10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661)。
安徽省食药监局新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上述产品广告,有的未经审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或适应症范围虚假宣传;有的利用专家、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做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处方药广告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有的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治疗作用等。
同时曝光的还有标示为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君山养血丸、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二十五味儿茶丸等25个药品违法广告,以及标示为厦门力奇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兰克牌西洋参含片等13个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安徽省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广告产品,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要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