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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认定首批522个“无传销社区(村)”
作者:周余涛 张超


      本报讯(张超 记者周余涛)近日,记者从西安市工商局了解到,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西安市认定522个社区(村)为首批“无传销社区(村)”荣誉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希望各“无传销社区(村)”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希望其他社区、村积极参与,在全市形成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2013年以来,为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陕西”建设,根据陕西省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要求和《陕西省“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西安市全面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区县高度重视,由分管区(县)长负责,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工商、公安、文明办、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狠抓打传工作的贯彻落实。在创建活动中,各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动员,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社区(村)建立机构、完善制度,认真做好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社区(村)认真自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各区(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商、公安、文明办、综治办等共同对辖区上报的社区(村)进行了考评,拟定出“无传销社区(村)”名单并上报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另悉,近日西安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由市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综治办等单位参加的“无传销社区(村)”考评认定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各区县上报的552个“无传销社区(村)”总体情况,并组织人员下到区县,对“无传销社区(村)”进行抽查验收。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会议认定新城区韩森寨街道东方社区等552个社区(村)为首批“无传销社区(村)”荣誉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西安市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希望被命名的“无传销社区(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时,希望其他社区、村积极参与到争创“无传销社区(村)”的活动中来,群策群力,在全市形成拒绝传销、举报传销、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传销力度,为促进“平安陕西”再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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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9 版: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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