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打传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制订了相关实施方案,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
二是充分发挥工商、公安打击传销活动主力军作用,职能互补,合力整治,健全完善工作联系机制。深入各辖区开展排查摸底与建档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打击、防范、控制为一体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传销活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开展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典型案例、警示等为内容,张贴海报、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3.15活动、“一会两站”和“打假维权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工商机关12315投诉举报网络和公安机关110举报中心作用,及时发现传销苗头和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强情报调研工作,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严厉查处传销活动,力争把传销活动的危害性降到最低。 (闪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