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家里的电表真能跑,正常的电表跑一个字它却要跑两个字,让我们业主无缘无故地多交了一倍的电费。”近日,家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路2269号的一些业主,向本报反映了他们的遭遇。
电表跑快一倍
近日,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9月他搬到位于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路2269号的新家。该小区是由德州市德城区德百物流批发城开发建设的,电表也是由德百物流批发城从山东鲁能中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中天公司)购买安装的。入住后,业主们总是感觉电表跑得有点快,电费也比临近的其他小区要交得多,就集体向德百物流批发城反映,对方不予理睬。今年7月,业主们找到德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自费对电表进行检测,结果为电表不合格,一般的仪表正常脉冲常数为3200imp/kwh,而业主所使用的电能表实测脉冲为1600imp/kwh,也就是比正常的电表正好跑快了一倍。“按照这样计算的话,我家从入住至今一共用了3507度电,电费一共交了2100元,而实际上只用了1753.5度电,多交了1050元。”刘先生说,在业主们的强烈要求下,生产厂家鲁能中天公司同意让每家交300元钱,为业主更换了新电表。对于业主们多交的电费钱,德百物流批发城与鲁能中天公司互相推诿,至今业主们没有拿到一分钱退款。
“德百物流批发城说是因为电表黑屏,他们找人给电表刷屏后才出现的跑快现象。众所周知,电表只能是电业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员才有权动。德百物流批发城提供的电表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即使刷屏也应该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才行,擅自刷屏涉嫌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应负法律责任。”业主商女士对记者说。
电表曾被刷屏
近日,鲁能中天公司一位姓张的经理告诉记者:“公司所有出厂的电表都是合格产品,德百物流小区业主家出现的电表跑快现象,可能是有人动过电表,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是2010年给业主安装的电表,怎么会从去年才开始出现问题呢?”
德百物流批发城一位姓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11月批发城4000多块电表出现黑屏现象,他们要求鲁能中天公司对所有黑屏的电表进行了重新刷屏,刷屏之后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些业主家的电表出现了跑快现象。后来,德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检测的结果显示电表不合格。“我们就想抓紧对不合格的电表进行维修,并且退还业主多交的费用。目前,大部分业主已经拿到了退款,只有少部分业主对于只退多收的电费不予以认可,要求我们必须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由于个别业主要求赔偿的数额较大,我们没有同意,才一直拖着没有办理。”
记者查询获悉,电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198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责任方须赔偿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云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上述纠纷中,德百物流批发城在鲁能中天公司购买电表并为业主安装,经德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检测电表是不合格产品,德百物流批发城就有为消费者负责更换、退货、修理和赔偿合理损失的责任。如果是生产者的责任,经营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鉴于以上情况,业主可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告诉记者,《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刘先生等业主可以选择或者同时主张德百物流批发城和鲁能中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两家单位之间的责任怎样划分,应当是他们之间另行解决,不应对业主的要求互相推诿。具体赔偿数额应当以实际发生为准,业主不应过分要求或夸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