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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茶叶被水浸湿
顺丰快递赔偿消费者4.6万元
作者:刘昌太 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李振华 记者张文章)“诉调衔接、高效维权”,日前,福建省武夷山市消费者李先生将这样一面锦旗送到了武夷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原来,李先生曾委托顺丰快递运送25公斤高档茶叶到武夷山市,没想到这批茶叶在运输过程被水浸湿变质。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未果。武夷山市消委会启动“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后,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3年9月22日,他通过顺丰快递从上海寄25公斤高档茶叶到武夷山市,花费了490元运费。由于他经常通过顺丰快递运送茶叶,从来没有出现问题,因此并没有对这批茶叶进行保价。没想到在运输过程中,这批茶叶被水浸湿,品质受损。
  李先生提出,这批高档茶叶市场价较高,顺丰快递在运输时未做好防护措施,应负全部责任,因此向顺丰快递索赔15万元。顺丰快递则认为,这批茶叶没有保价,无法确认其价值,只同意按普通邮件损毁标准赔付。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僵持了一年多,李先生只好到武夷山市消委会投诉,同时向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景区法庭提起诉讼。
  接到投诉后,武夷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顺丰快递同意赔偿李先生1.5万元,但李先生觉得不合理,坚持索赔至少5万元。由于当事双方分歧太大,未达成协议。此时,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景区法庭也受理了此案,准备开庭审理。
  武夷山市消委会秘书长张金梅觉得该诉案涉案金额较大,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于是启动了“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武夷山市消委会与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景区法庭工作人员,按照“诉调衔接”的相关工作程序,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会上,武夷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快递公司没有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导致消费者的货品受损,尽管消费者未予保价,但由于该批茶叶实际价值较高,快递公司应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赔付金额。
  经现场调解,当事双方在诉前达成一致意见,顺丰快递一次性赔付李先生4.6万元。随后,调解结果正式通过司法确认。目前,李先生已经收到顺丰快递的赔款。
  据悉,武夷山市消委会已经多次启用“诉调衔接”机制,解决多起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的消费纠纷,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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