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铁飞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行业“潜规则”,山西省工商局向汽车行业发布公开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9月1日,山西省工商局发布公开信明确表示,从今年9月至12月底,要对汽车行业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治理。公开信要求,汽车经销商不得捆绑销售,不得有强制、指定、诱导消费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等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汽车经销商不得欺诈销售,不得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汽车装饰装潢材料和汽车零配件;汽车经销商不得有虚假宣传、违规有奖销售、损害他人商业信誉以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汽车经销商不得借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理赔等时机收取或变相收取服务费;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不公平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或设置不对等义务。
山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汽车市场开展集中整治,并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查处的案件信息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公布。
在山西省工商局发布公开信后,山西省汽车流通商会立即联合全省45家汽车经销企业及山西省二手车、平行进口车行业发展委员会发出倡议书表示,要配合工商部门,规范汽车市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经营秩序,弘扬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接受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教授段晓刚表示,山西省工商局发布公开信,有关行业立即做出反应。这说明,工商部门提醒企业自律的效果达到了,企业提前自查自纠,认识到了整改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对于下一步的整治结果,人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