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日前,辽宁省工商局局长李成军在代表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所做工作报告中表示,自2010年辽宁省消协第四届理事会换届5年来,全省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802件,办结20616件,办结率达9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20.5万元。辽宁省消协先后7次荣获全国消协系统先进单位,5次被中消协表彰为先进单位,23个项目获得专项活动奖。
5年来,辽宁省消协整合全省消协维权力量,开展网上消费维权教育,实现了维权、教育、窗口展示、监督功能最大化。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原则,省内各级消协组织积极协调经营者,在发生消费纠纷后最大限度与消费者实现和解,督促企业承担保护消费权益的法定义务。
辽宁省以大力推进消协基层“一会两站”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消协维权网络。目前,全省已建立消协基层分会12937个,覆盖面达79%;在行政村、社区、企业建立的投诉站分别达到8229个、3011个、1697个。同时,消协基层工作站点逐渐向企业、市场、军营、学校、社区推进,触角向社会基层延伸,使维权组织体系更贴近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辽宁全省各级消协从2011年开始,与新闻媒体合作联动,深入广泛地开展了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领域潜规则的征集评议活动,收到点评条款5000多条,涉及商品房、装修、旅游、银行、水电气等九大领域的商品和服务。
近5年,辽宁省消协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人员素质,为消协组织正确履职提供了保障,向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提出意见建议12条;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分别向有关部门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发出查询函共计121件,提出各种意见建议3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