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消协通报银行收取借记卡免收账户管理费情况
图为通报会现场。 李洪涛/摄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召开银行收取借记卡免收账户管理费通报会。通报结果显示,被体察的77家银行营业网点中,只有6家通过公示的方式,对消费者履行了借记卡免收账户管理费的告知义务。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有条件免收个人客户账户管理费、年费,并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对于银行账户中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然而,新规实行后,仍有消费者投诉部分商业银行没有认真执行免收个人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规定。 为了掌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实际情况,该协会派出工作人员对长春市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6家商业银行的77家营业网点进行了体察。体察结果是只有6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履行了告知义务。体察还发现,大多数消费者称不知道免收个人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规定。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向16家商业银行发出建议,必须履行告知储户相关政策的义务,严格执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为储户提供服务之前,应当采取有效的告知方式。与会的16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采取张贴海报、公告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自觉履行告知义务,不再违规收取个人账户管理费和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