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王云鹏 记者尹训银)近日,家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的徐先生到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在某家政公司购买家政服务后,商家派来的家政服务员根本不会做饭,要求商家退款却被拒绝。
徐先生投诉称,他在济南市某家政服务公司花费5000元购买了一张家政服务卡,对方承诺可以提供做饭、保洁等服务。但该家政公司派来的家政服务员不会做饭,徐先生多次联系该家政公司要求换人或退款,但一直未得到答复。
山东省消协立即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家政公司方面称,徐先生要求过高,对服务人员做饭水平不满意。徐先生要求退卡,公司方面已向总部汇报、申请,希望徐先生能耐心等待。
山东省消协工作人员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向经营者指出,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徐先生有权要求退款。经过调解,家政公司同意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退还徐先生4909元,徐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