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震宇)中国消费品的标准真的远远落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吗?日前,国家标准委发布的首批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对比结果显示,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国外相比总体水平不低,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同一梯队。
据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介绍,2014年开展的首批国内外标准对比行动按照消费者接触紧密程度、社会舆情关注度、产品安全风险和行业发展规模,选择了儿童用品、服装纺织、家用电器、首饰、家具、烟花爆竹、插头插座、消费品基础通用标准等12个重点领域,与770余项国际国外法规标准、3816项技术指标进行了对比。
在对比的3816项指标中,我国有2299项严于国际国外,728项与国际国外一致,529项宽于国际国外,260项与国际国外存在差异。71%的指标严于或与欧盟相关指令与协调标准一致;74%的指标严于或与美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90%的指标严于或与日本、加拿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致。对比结果表明,我国消费品安全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优先采用国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高。其中,部分消费品安全标准指标严于国际国外,处于世界前列。
戴红举例说,我国储水式电热水器标准考虑到国内外电环境的差异,增加了对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I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严于国际国外。在生物安全要求方面,我国纸巾纸等产品标准中对产品卫生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且多为强制性规定,而国外相关要求较少。在烟花爆竹、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领域,我国标准的技术指标更是严于国际国外标准。
不过戴红也表示,目前,各国和地区间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和标准指标普遍存在差异,有些是基于自然环境、人种差异、行为习惯等背景的必然性差异,有些是基于本国产业发展阶段特征和贸易格局的技术性差异。作为消费品制造大国和出口大国,限于产业发展阶段和在世界产业分工格局中所处的位置,我国消费品标准在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参考国外先进标准的同时,出于产业技术能力和成本约束等因素,还有少部分技术指标仍然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
据悉,下一步,国家标准委还将启动塑料制品、鞋类、五金、皮革、自行车、电动工具、胶粘剂、染料、激光指示器及家用激光显示器等10个领域的国内外标准对比工作,并滚动支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涂料等6个领域国内外标准对比工作。两批对比行动前后衔接、滚动深入,力争实现主要消费品领域全覆盖,找准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国外的差异,不断提高我国消费品安全标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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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标准基本一致
国内外家用电器安全及相关标准对比范围包括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韩国等国际、国外标准。对比工作选择量大面广、与消费者生活紧密相关的19种重点产品进行具体指标和检测方法的对比,对比标准数量100余项,涉及指标和检测方法数量众多,汇总差异条款200多条。
在技术标准层面,我国家用电器安全标准总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国外保持一致。全球家用电器安全标准主要体现为IEC和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公司(UL)两大体系。IEC60335系列标准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欧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中国在家用电器安全标准方面均采用IEC60335系列标准,有些标准为等同采用,有些为修改采用,存在不同程度的国家差异,差异具体体现在适用范围、测试条件、指标限值、测试方法等方面。
存在国家差异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为与国内法规、已有标准保持一致性;二是基于使用环境(用电/用水环境、地理/气候等)的差异;三是基于习惯沿革或已有经过验证的安全实践的差异;四是基于产品特性或差异。近年来,随着中国家用电器制造技术、产品和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在采标基础上结合自身用电环境特点,提出了部分国家差异,以保证电器产品在我国的安全使用。
儿童用品缺少统一标准
根据儿童用品的热点类型,国内外儿童用品安全相关标准对比工作选取了玩具、童装、童鞋和童车(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和婴儿学步车)4大类共7小类产品。
本项目收集了儿童用品领域ISO、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丹麦、英国等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66项相关法律法规、65项相关标准,对国内外224个安全技术指标进行了深入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安全监管体制方面。欧盟、美国的法律体系的不同导致面对潜在危害的做法不同,双方各有利弊,建议立足国情逐步建立完善我国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我国缺少通用安全标准以及专门的技术法规,缺少统一的产品使用销售过程中的信息采集与通报系统。
二是标准化机制和标准体系方面。欧盟、美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标准体系有着非常协调的互动关系,我国缺少儿童用品的专门法规体系和统一的标准体系。ISO国际标准以基础标准为主,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引用的试验方法标准主要由企业自行制定,而我国的童装、童鞋领域是以产品标准为主形成标准体系,方法标准也多是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
(任震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