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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区消委会
深圳消费维权的一面旗帜
作者:李青山



    ■本报记者 李青山

  深圳市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一直是深圳市消费维权领域一面鲜艳的旗帜。

  十年来,先后收到消费者致谢锦旗牌匾40余面、感谢信120多封。2013年,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的“2012-201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去年,在全国率先完成消费维权体制改革工作,设立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作为区消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财政核拨七级管理岗事业单位,由区经促局代管,人、财、物等均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管理,日常业务接受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指导。

  2015年5月,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顺应政务新媒体的发展潮流,在全市各区率先建立区级消委会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消费提醒、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宣传、消费指引及其他民生资讯。伴随经济快速发展及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福田区消委会受理的消费投诉案件从最初每年100件猛增至现在的每年7000多件。

  打铁还需自身硬。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的主题,努力打造一支“尽职尽责、高效维权”的消费维权队伍,并注重队伍消费维权能力的提升,全方位培训、培养全能型维权人才。为提升维权能力,福田区消委会坚持总结、学习、交流的原则,坚持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会,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研究维权业务难点问题;分批对辖区250多家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人员进行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接待咨询投诉应对方法、消费纠纷和解技巧等培训,强化和解业务能力,方便消费者维权。

  为提高服务站协商和解员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服务站处理消费纠纷灵活便捷的特点,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购买了相关法规等业务书籍免费发放给相关服务站,同时安排业务骨干,为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提供日常的消费维权业务指导。此外,福田区消委会积极做好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道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向消费者报道各类热点消费信息,提示消费者防范各类消费陷阱。

  十年风雨兼程,见证了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不懈的探索实践。作为基层消委会组织,福田区消委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要求,把握好新定位新职责,启动区级消费维权体制改革,通过改架构、改机构、改机制,有效提高消费维权体制的执行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从派发宣传手册到开通微信公众号,福田区消委会与时俱进,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如今,福田消委会不断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完善时效监管、过程监管、结果监管,调解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幅提升,成为了消费者的贴心“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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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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