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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朝阳区
创新诉调对接模式
作者:姜春锋 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姜春锋 记者李洪涛)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创新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合力搭建起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平台,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据介绍,今年8月,长春市朝阳区消协会同朝阳工商分局、朝阳区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同时,分别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工商分局、基层工商所成立15个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调解过程中,根据投诉案件性质,法院法官、人民调解员全程参与调解;同时,按照规范便民原则,制定消费纠纷受理流程。

  经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案件,如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司法确认,联合调解工作室会协助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移交法院,便于司法确认程序快速进行。对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案件,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快立、快审、快结的消费纠纷绿色通道,在诉讼中当事人如能达成调解,法院将依法减免诉讼费用。

  为了将联合调解工作落到实处,长春市朝阳区消协牵头,与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工商分局成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诉调对接工作任务的开展和落实,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培训交流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联络制度。

  今年10月20日,长春市朝阳区消协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首次开展消费纠纷联合调解,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派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对7起消费者和经营者争议较大的消费纠纷进行联合调解。这些案件争议焦点包括啤酒瓶爆裂致人伤残的误工赔偿、汽车坐垫功能的虚假宣传、会员卡强制消费等问题。经过两个小时的联合调解,成功调解5起消费纠纷,没有调解成功的2起案件,按程序被纳入诉调对接绿色通道,移交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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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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