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规定,工信部公布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名单,7家整车制造类企业、70家客车及运输类专用车生产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公示期从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在特别公示期间,工信部将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工信部将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据悉,这已是工信部公布的第二批“劝退”车企名单。早在2012年7月,工信部就下发了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2013年又发布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涉及48家车企,特别公示期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
如今,第一批名单的公示期已过。共14家“僵尸车企”未提出准入条件考核申请,已正式退市,不再拥有车辆生产资质;22家企业近期提出考核申请,工信部正在组织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依然难逃退市的命运。与第一期的名单相比,第二期的名单涉及的企业数量更多,而运输类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则成了本次公示企业的“重灾区”。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中国品牌汽车销量前十的生产企业为上汽、长安、东风、北汽、长城、江淮、华晨、吉利、一汽和奇瑞。值得注意的是,前五家企业比重已达59.7%,接近六成。
事实上,早在前不久的工信部例行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曾指出,建立汽车行业的退出机制,主要就是要打破汽车生产企业资质的终身制,建立起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督促落后的企业加大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如果达不到,可通过兼并重组来不断地提高汽车整车企业的生产集中度。 (吴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