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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收藏品难摸底细
青岛消保委帮老人挽回7万元
作者:门刚 王照重


    ■门刚 本报记者 王照重
  书画收藏品日渐进入百姓生活,由于消费者对该行业底细不清楚,一些不法商家乘机欺骗牟利。日前,记者了解到,山东省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处理了一起书画收藏品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7万元损失。
  12月3日,家住青岛市市北区66岁的宋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11月,当地一家名叫“华业名藏”的公司工作人员多次给她打电话,邀请她去参观收藏品,并承诺有精美礼品相赠。宋女士听信承诺,赶到现场,该公司工作人员引领其参观的同时,大肆宣传收藏品的好处,还承诺如果在2014年冬季购买该公司的书画收藏品,并暂存于公司,等2015年10月15日拍卖后,购买人就能在拿回本金的同时,获得30%的利息收益。
  宋女士表示,她是一位退休老人,不懂收藏,但经不住现场销售人员的反复游说,在不太了解实际价值的情况下购买了7万元收藏品,并暂存于“华业名藏”。今年10月15日,宋女士依约定前往“华业名藏”询问自己所购藏品的拍卖情况时,该公司销售人员找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愿意兑现当初的承诺,而且还劝说宋女士再继续购买藏品。
  多次交涉未果,宋女士感觉上了当,气急之下病倒在床。在退还本金无望的情况下,10月28日,宋女士来到青岛市消保委投诉。
  接诉后,青岛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查,听取宋女士诉求后,多次到“华业名藏”沟通协调。青岛市消保委认为,“华业名藏”未能兑现承诺,违约在先,侵犯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由于双方未签订合同,约定内容双方各持一词,经青岛市消保委调解,“华业名藏”同意退还宋女士购买藏品的7万元,宋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青岛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书画收藏领域是专业知识很强的领域,一般消费者很难知晓各类书画的收藏价值,投资一定要谨慎。另外,老年消费者投资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只听商家承诺,要有自己的判断,要签定书面合同,避免权益受损。商家更应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珍惜自己的社会信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不法商家的监管和惩处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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