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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爱民、利民的维权帮手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工作纪实
作者:范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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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15年,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积极对各级秘书长进行业务培训。 山西省消协供图
■范跃然
“德莫过于爱民,行莫过于利民。”任何时候都把消费者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消费者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消费者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这是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一贯坚持的工作标准。近两年来,山西省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和山西省工商局工作部署,积极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责,在净化消费环境,引导科学消费,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优异成绩。
新《消法》学习掀热潮
  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是新形势下消费者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山西省消协紧紧围绕消费者协会工作重点,形式多样地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活动。
  新《消法》实施以来,山西省消协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新《消法》,认真组织学习新《消法》。今年8月27日至31日山西省消协举办了全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培训班,全省160多名消协秘书长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聘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张严方教授主讲《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王娣教授主讲《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刘继峰教授主讲《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培训受到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的热烈响应。山西省消协秘书长王铎表示,为提高各级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山西省消协一直在创造条件,不定期邀请相关业务方面的专家,为消协工作人员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
  除了提高自身素质外,山西省消协还联合行业协会对企业开展新《消法》培训学习,学校、社区、农村也是新《消法》的宣传重点。同时,山西省消协还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每年的年主题,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两年来全省共出动宣传车21158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10万份,在主要街道、大型超市悬挂标语、宣传横幅、条幅3136多条,共编印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学习资料18万册,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积极调解消费者投诉
  70多岁的消费者芦先生曾到山西省消协投诉,他和老伴去银行办理11万元的存款,在营销人员诱导下,办成了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后来家人分析认为上当受骗,于是到银行和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但被保险公司拒绝,并称“如果退保要扣钱”,老人无奈之下来消协投诉。经过山西省消协多次调解,最后保险公司把本金和利息全部退还,老人非常满意,专门给山西省消协写来了表扬信。
  王铎表示,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始终是消费者协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说就是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具体维权工作中,山西省各级消协始终树立“多解决一份民诉,就多赢得一份民心;多化解一份民怨,就多增进一份和谐”的理念,时时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据统计,近两年来山西省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咨询46500人次、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56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3万元,收到表扬信件366份。
联合各界加强社会共治
为提高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山西省消协高度重视对生产者、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工作,全省各级消协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在生产者、经营者中开展消费教育活动。
  近年来,山西省各级消协先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电信业、家用汽车业问卷调查活动,督促这些行业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律意识。
  为畅通和解渠道,山西省消协和省银行业协会、家电协会、珠宝协会、摄影协会、装饰协会、保健品协会建立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调解消费纠纷的作用。同时,山西省消协和省摄影协会、省保健品协会共同制定《山西省摄影行业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办法》《山西省保健品行业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办法》;以及和省建筑装饰协会、省家装协会共同制定《山西省装饰装潢消费权益争议解决办法》,为解决相关行业消费争议提供了依据。
  近两年来,山西省消协带领全省各级消协组织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调解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绩,为畅通社情民意,稳定社会秩序,净化市场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王铎表示,在新形势下,山西省消协将一如既往,做好消费者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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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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