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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案后调解
青岛工商加大汽车消费侵权查处力度
作者:刘琳 王照重


  本报青岛讯(刘琳 记者王照重)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召开“全市2015年度汽车消费投诉通报暨重点企业约谈会”,约谈了10家汽车品牌经销企业负责人,就目前该行业存在的扰乱汽车市场交易秩序、制约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的问题做了通报。
  青岛市工商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滨在会议上指出,目前,青岛汽车消费领域存在商家不履行购车前与消费者的约定;商家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商家提供的汽车配置以次充好;商家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商家以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责任;商家不承担举证倒置责任;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和义务等问题。上述违法行为不但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汽车市场交易秩序,制约了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青岛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统计,2015年12315共受理家用汽车类咨询、投诉、举报电话2419件,其中投诉类案件2147件,同比上升24.75%,举报类案件80件,同比下降40.74%。
  针对企业存在上述问题,青岛市工商部门要求企业守法经营;尊重消费者;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主动承担法定义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汽车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被约谈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每月实施现场检查。对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要实行先立案后调解工作方式,加大对消费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
  据了解,2016年度,青岛市工商局和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重点围绕查处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虚假广告宣传、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突出问题的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并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的违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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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汽车·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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