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讯(记者王照重)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公布了全市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情况。目前,全市已有2.7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这些企业将受到相应信用约束,特别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限或禁入。
据了解,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青岛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山东省工商局部署,对全市6285户企业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企业年报真实可信,5226户企业属于正常,占比83.15%;264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占比4.2%;36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占比0.57%;709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占比11.28%;50户企业不配合核查情节严重,占比0.79%。
青岛市工商局提醒,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时进行网上申报年报并公示,不按时年报以及年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誉和正常经营活动都将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