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干部,16年里干过所有的业务工作,协会每一项业绩和荣誉背后,都有他的坚持和奉献。他,默默无闻,一如维权战线众多的无名英雄。
●人物简介:陈长辉在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工作16年,从事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多年被辽宁省、沈阳市工商系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被辽宁电视台评为消费维权新闻人物。
无论是处理消费投诉、开展消费指导,还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陈长辉对每一项工作都全力争取做细、做透、做出成效。陈长辉经过多年在消协系统的工作磨炼和经验积累,成绩卓著。
在商品与服务监督方面,陈长辉组织开展了20余次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在工作创新方面,陈长辉协助沈阳市消协领导组建3·15律师团、3·15讲师团、3·15社会监督团,起草了组建“三团”的实施方案,制定了“三团”开展消费维权活动的工作规则;在处理消费纠纷工作方面,陈长辉依法受理调解成功了大量的消费投诉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在消费指导工作方面,陈长辉组织开展了消费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进村屯的“六进”活动,并多次受邀为企业、学校、社区、机关等单位讲课培训。
陈长辉还组织开展了桶装水、节能灯、电插座等10余种商品的比较试验,并撰写了20余篇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和消费警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