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全国“三八红旗手”。2015年上海市消保委诉 “三星”“欧珀”手机公益诉讼案件获得成功,为全国消协组织履行新职能做出示范。
●人物简介:陶爱莲从事消费维权工作12年来,始终坚持创新引领、思路弥新、求真务实的维权思路,探索维权工作的新方法,实现全国首例消费公益诉讼案件成功立案,推动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她还担任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获得“上海世博会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陶爱莲凭着对消费维权事业的执着追求和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精神,大胆创新,主动“求变”,推动了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新发展。陶爱莲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组织开展各类消费调查和消费体察活动,并对调查和体察情况进行公开披露、曝光,有力地加强了对消费者知情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保护。
陶爱莲提出疑难投诉也要化解在基层,亲自协调区县消保委与所在区县法院共建“消费纠纷巡回法庭”,消费纠纷可以直接在巡回法庭开庭,开辟了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新路径。
陶爱莲清醒地意识到,以事后调解为主的维权方式,已跟不上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必须尽快转变方式,把注意力集中到事前加强宣传引导、事中加强有效监督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