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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商“诉转案”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道娟 刘铭


  本报成都讯(道娟 记者刘铭)“红盾春雷行动2016——强维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各级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机关运用“诉转案”工作机制查处了38件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假冒知名品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典型违法案件,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71.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94.81万元,消费者投诉调解满意率达100%。
  2015年12月,成都市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在调处一起网购燕麦片投诉中发现,辖区一网络商家在其网站广告中宣称该产品为“低脂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很快启动了“诉转案”机制。最终,在消费者获得3倍赔偿的同时,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了违法商家,制止了违法行为,并发布消费提示。
  “红盾春雷行动2016”开展以来,为了确保“诉转案”机制有序运行,成都市工商局进一步细化了《“诉转案”对接机制指导意见》。统一规范了文书,明确了“诉转案”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制定了12315中心向办案机构分流移送案源信息程序和“诉转案”档案案卷要求;建立了“诉转案”工作上报和通报制度,及时收集并通报全系统“诉转案”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并研究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对具有典型性的“诉转案”案件,及时跟踪进展,防止同一类型消费纠纷多次发生,避免更多的消费者权益受损。
  据介绍,为了确保“诉转案”机制顺畅运行,成都市工商局注重对消费投诉处理人员个案分析能力的培养,指导将行政调解工作和其他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目前已形成了“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良好局面。
  今年1月11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12315窗口接到消费者曾先生投诉,称他饮用了在某食品经营部购买的“国窖1573”酒后身体不适,怀疑是假酒,请求工商部门为其维权。12315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时,发现涉嫌销售假冒“国窖1573”酒的线索,随即启动了“诉转案”机制。消费者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工商机关对涉案商家罚款1万元,并没收了18瓶假冒“国窖1573”酒,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成都市工商局将“诉转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红盾春雷行动2016——强维权”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考核,制定量化目标,强化了“诉转案”分值,并通过“一周一分析、一月一通报、阶段一考核”,以及对基层局现场督查、指导,助推“诉转案”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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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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