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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品质电商应协同共治
作者:桑雪琪


  《品质电商与供给侧改革研究报告》认为,依法加强电商领域问题的治理,除了需要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外,还应该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新格局:首先要发挥龙头电商平台的引领作用,建立平台首问负责制;其次应加快健全电商依法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电子商务立法层级,建立涵盖互联网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治网络犯罪等各个方面在内的完备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同时,采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消费者教育机制,完善电商税收政策等手段综合治理改良电商竞争环境。
  此外,还应激发多元主体积极性,通过引入第三方的权威评价,强化电商行业组织自律功能,鼓励网络名人引导品质消费等方式,共同塑造品质电商。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与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韩家平:
应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治理机构。在信用体系的构建上首先要建立电商平台上经营主体的身份识别及信息可追溯的制度,从而保证问题的可追溯性。要建立全过程的电商经营的信用记录。其购买行为、物流等等这些服务都应进行记录,同时建立多元的、规范、有序的互评机制;要明确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其掌握的信息应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及第三方,包括社会公众实行交换共享。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电子化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李雪若:电商这条鱼现在养大了,下一步该怎么办?从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税收发展趋势来看,包括美国在内大多数发达国家均已开征或考虑开征电子商务税。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主流做法,择机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的电子商务税制体系。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2015年,平均每天新增企业1.2万户,今年一季度延续了企业高增长的态势,每天新增企业1.17万户;在这些新增企业中有大量的高科技企业。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将和有关部门一道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预计在年底前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同时实现企业登记注销全程电子化;其次,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商品质量和服务维权、监管执法,突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的监督检查。
  北京市工商局特殊商品交易处处长陈建平: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的一期工程—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子系统将于下月上线。该系统借助互联网“通道少、节点明”的特点,开展网络市场大数据监管应用,对电商进行跨区域跨境监管,将问题电商列入黑名单和灰名单,让监督在阳光下进行,使得包括监管者、经营者、消费者等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子商务领域治理。
(桑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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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7 版: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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