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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夏季餐饮消费提示
作者:张虎


  本报讯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繁殖,极易发生因食品受污染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消费者提示夏季餐饮安全注意要点。
  1.外出就餐应选择有证的正规餐厅,不要在路边大排档、流动摊贩处消费。
  2.提倡清淡饮食,少吃油腻和生冷食品,慎食颜色鲜艳的熟卤制品,不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豆浆、隔夜饭菜要煮熟。
  3.购买自制饮品应现做现喝。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4.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产品标签,包装完整无损、无鼓包(胀袋、胖听)等现象。特别是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5.不到无证照摊贩或店购买食品,不购买“三无”产品。
  6.少吃烧烤食品。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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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9 版: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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