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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信用红黑榜
作者: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欠税的单位或个人,将上信用黑榜,并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担任企业法人等方面受限。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
  《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7章38条,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构成及分类、信息归集和披露方式、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内容,是武汉市第一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的政府规章。
  根据《办法》,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3大类。其中,自然人的失信信息有6大类,单位的失信信息有9大类,具体涉及欠缴税款、提供虚假材料、被监管部门处以行业禁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等。
  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自然人,行政机关在同等条件下可对其加以激励;信用状况不良的单位、自然人将受到惩戒。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中的不良记录披露期限为5年。
  目前,武汉市“信用武汉”网已经上线,广大消费者均可登录查看信用信息和诚信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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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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