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通告,在近期进行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7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的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涉事的生产(代理)企业和产品包括: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广州市婷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妮薇雅姿亮白防晒乳;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代理的瑞士葆丽美活水防晒乳液;上海永裕医药有限公司代理的雅漾清爽倍护无香料防晒霜;广州市馨雨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后轻盈优护防晒乳等。
对于此次被抽检出的问题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销售上述问题产品;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问题产品及时采取召回措施。 (宋牧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