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2015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的公告》,经审计的各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汇总数据显示,从2006年7月至2015年底,交强险累计处理赔案1.6亿件(其中垫付抢救费用202万件),累计提取救助基金120亿元。“自2006年7月1日以来,交强险制度运行已满10年。10年来通过各相关部委的共同努力,交强险制度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交强险运行成效十分肯定。
在保监会看来,交强险制度的实施提升了公众的保险意识,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安抚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情绪,有效缓解了交通事故处理的压力,交强险及救助基金在交通事故领域救急、救难作用进一步显现。
同时,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保监会先后建立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和“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机制”,形成覆盖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完整体系,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
另一方面,保监会在全国建立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记录挂钩的浮动机制,多个省市建立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的制度,提高了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对于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虽然交强险成效显著,但其自身运营的亏损问题也比较突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11月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交强险承保亏损49亿元。而在交强险运行的10年中,累计承保亏损高达538亿元,平均承保利润率为-6.4%。好在,近几年交强险的投资收益较好,帮助险企扭亏为盈。2013年,交强险首现经营盈利,实现盈利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43亿元,投资收益45亿元;2014年承保亏损47亿元,投资收益63亿元,实现经营盈利16亿元。2015年投资收益高达93亿元,实现盈利44亿元。
过去10年4.1%的投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交强险的亏损幅度。但统计显示,过去10年交强险的累计亏损仍然达到了194亿元,平均经营利润率为-2.3%。
对于交强险承保端的连年亏损,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由交强险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的经营模式制约所致,交强险的费率厘定主要由政府主导,且同类车型相同价格,且保险公司无法有针对性地定价,也无法拒保,面对高风险客户只能承受亏损的后果。
为此,专家呼吁完善我国交强险的费率调整机制,如费率与可支配收入等赔偿标准的年度增长实行联动;两年平均综合成本率超过一定标准或者3年累计亏损额超过一定标准启动调整程序,而不是投保后费率始终不变。
据了解,早在2010年,保监会就在江苏省进行交强险地区差别化费率因子的研究和制定,这也是全国率先进行交强险区域差别费率试点。不过,试点推行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