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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丽园集团有限公司
卖房捆绑售车位涉嫌违规
作者:廖桥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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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富丽金澜湾营销中心后面就是富丽金澜湾小区,多栋高层住宅楼已经封顶。
◆【被投诉对象】湖北富丽园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主题】售房时强制搭售无产权车位◆【投诉人】消费者陈女士等人
■廖桥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近日,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投诉,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富丽金澜湾楼盘卖房时强制搭售无产权车位。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几位朋友原本都打算购买该楼盘的房子,但开发商提出的附加条件让他们无法接受:买房时必须同时购买一个售价14.5万元的地下车位,而且该车位无法办理产权证。几名消费者都对开发商这种搭售强卖行为表示不满。
想买房必须同时买车位
  陈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投诉称:今年9月中旬,她和几位朋友看中了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金龙大街的富丽金澜湾楼盘,该楼盘广告宣称:“富丽金澜湾是由湖北富丽园集团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精英楼盘,珍藏汤逊湖一线湖景资源,小区内配备国际双语幼儿园1所,7000方风情商业街,以及约7万平方米法式中央园林,1:1地下车位。”
  该楼盘新房均价9500元/平方米,相比周边的房价便宜很多,陈女士和另外几名消费者准备购买。但开发商提出的附加条件让他们无法接受:要买房必须同时购买一个售价14.5万元的地下车位,而且该车位无法办理产权证。
  几名投诉者都对这种搭售强卖行为表示不满——同意购买无疑是增加了买房成本,不同意购买就被开发商人为设置的“门槛”挡在了“门外”。
  陈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楼盘营销中心的“规定”:一套86平方米的两居室,均价9500元/平方米,房子总价81.7万元,一个车位14.5万元,总计费用中,车位花销占比超过15%。
  几位消费者曾咨询,可否增加手续费,单独购房,不买车位。置业顾问均表示想买房就必须同时购买车位,并称这是公司规定,消费者接受不了的话可以去买别的楼盘。
卖方态度强硬
  11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进入该楼盘营销中心核实情况。一位李姓置业顾问表示,“十一”国庆节前开盘的是1号楼,整栋楼有100余套,均价为9500元/平方米。“听说想买房就必须同时买地下车位,是吗?”记者问。“是的,这是公司的规定。如果不把车位和房子一起销售,我们的房子早就卖完了。”置业经理回答。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富丽金澜湾楼盘开发商要求该项目房源和车位必须同时销售。售楼部一位销售人员解释称,车位可以申请4年期最高15万元贷款,4%的年利率低于房贷利率,4年利息也就1.6万元,每月车位按揭2416元。富丽金澜湾小区一面环湖,附近200米内有一所江夏区重点小学,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就在小区的对面,应该算是比较理想的学区房。即使把车位费折算进房价,也就相当于1.1万元/平方米,这也是目前这个片区楼盘的均价,并不算贵。
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对此,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柳洪强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商品房和车位不属于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不应捆绑销售。开发商为购房者附加了不合理条件,违背购房者意愿,属于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没有产权的车位,业主购买后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建议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拒绝这类捆绑销售的行为。
  湖北房地产经济学会会长傅汉强向记者表示,虽然楼市火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目前卖方市场的行情,但这种将房子和车位捆绑销售的情况并不多见。该项目这样做,开发商一方面可能是为了借势将不好销售的车位卖出去,以尽快回笼资金;另一方面则存在变相涨价甚至变相捂盘惜售的嫌疑。
  11月21日,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至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该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回应,富丽金澜湾项目捆绑销售的车位无法办理权属证明,就说明这些车位是人防工程和其他公共区域。按照有关规定,车位一般要在交房之后、达到车位交付使用条件了再销售,目前该项目还在建设过程中就销售车位,明显属于违规行为。
  12月2日下午,记者致电富丽金澜湾楼盘营销中心,亮明身份后,表示希望就消费者反映的该楼盘卖房搭售无产权车位问题进行采访,营销中心工作人员称公司正在就此事积极配合房管部门处理,并以负责人不在为由婉拒采访。
  截至记者发稿,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已责成江夏区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进行调查。该楼盘捆绑销售行为是否为变相涨价惜售,将在近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若情况属实,富丽金澜湾楼盘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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