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麦琳 记者顾艳伟)2017年元旦小长假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电话140件,同比上升54%,其中,投诉10件,举报8件,主要涉及餐饮住宿娱乐消费、移动通信和宽带服务等问题。
2016年12月25日,84岁的吴先生向柳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称其在购买玉饰时被商家欺诈。吴先生说,他在柳州市飞鹅路某商铺花费300元购买了一块玉观音挂饰,当时商家称商品标价600元,优惠价300元,随后其发现该玉观音标价仅为280元,要求商家退款被拒。
工商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时,看到吴老先生手持拐杖坐在柜台一旁,非常激动,说话时口齿不清。在商家的柜台里,同类的玉观音挂饰标价是600元,吴先生无法举证该玉观音标价仅为280元。工商执法人员向商家指出,吴先生年事已高,如果双方因为消费纠纷产生争执,吴先生身体出现突发状况,商家不能完全免责。经调解,商家最终为吴先生退货。
2016年12月31日,陈女士入住柳州市驾鹤路某大酒店,次日早上6时,发现有人在其门口“撬门”,因感觉该酒店存在安全隐患,陈女士要求酒店赔偿房费并道歉,被对方拒绝。该酒店经理在接受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时称,与陈女士住同一层楼的均是参加同学聚会的老年人,有可能是某位老人不小心认错了房门,造成误会。经调解,酒店向陈女士道歉并减免了部分房费,陈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