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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被保险”保监会称要“及时维权”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2017年春运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一票难求给不少互联网代售平台创造了商机。不过,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在网站或APP上购票时,如果要提高抢票的成功率,必须购买平台搭售的保险。事实是否如此?《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先后登录多家平台进行了调查。
  在去哪儿网,记者查询了节前“北京—南昌”的火车票,发现其中搭售了20元和30元的两种保险,如果选择不购买,则显示“出票慢”的提示。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艺龙旅行网上,在填写乘客信息时,可以看到购买保险一栏中显示,如果购买1份20元的保险,就能“优先极速处理订单,无需排队”。携程网则直接推出三款加价服务:25元的保险可提升30%速度,66元的保险可以提升40%速度,“抢票加速包”买得越多,抢票成功率也就越高。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抢票神器”均默认在意外保险选择处打勾,消费者购票时稍不注意就会“被保险”。
  第三方机构卖票搭售保险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08年1月,本报就报道了《汽车站捆绑销售意外险涉嫌违法》,此后监管部门叫停了撕票式搭售意外险。随着时代发展,保险搭售也开始转向网络。不过,携程网的客服人员对记者解释称,上述加价买保险服务是基于“自愿原则”,旅客也可选择不买,并非强制捆绑销售。不过,“若不买可能会面临出票失败风险”。
  对此种解释,消费者黄先生并不认可。“虽然可以勾选取消保险,但APP的提示语,暗示乘客选择购买保险,以保障顺利出票。”黄先生说,这种诱导就是一种变相的强制。同时,黄先生表示,这些保险只标明价格,但具体细则不清楚。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帅领律师表示,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第三方平台在为消费者抢票的同时推荐保险,并直接影响到订票成功率,实际上影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它实际是在变相要求消费者选择套餐。因此,抢票软件此举实际上是以近乎隐形的方式捆绑销售,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针对这种行为,保监会1月13日发布《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消费提示》称,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强制销售意外险行为明显违反上述规定,为保险消费者所深恶痛绝。在保险监管部门不遗余力地打击下,该行为虽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尚未禁绝。同时,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强制销售意外险出现了从线下向线上发展的新变化。“比如,抢票APP当下很流行,不过有不少购票者发现,通过这些渠道买到火车票,付出的成本要更高,有时会在不知不觉间就买了一份交通意外险。这种购票强制销售保险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保监会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说,当遭遇强制销售意外险时,应及时向对方主张权益,也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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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8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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