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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事小纠纷多 法官支招解疑惑
作者:田珍祥


    ■本报记者 田珍祥
  供热采暖是居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一般情况下,供热采暖是由市政管理部门主管,统一规划、依法管理;广大居民在享受供热采暖服务的同时,应配合供热单位完成对供热设施维护、抢修作业以及室温检测、查表、收费等工作。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梳理了近年来较为典型的与供暖有关的案件,为广大居民及供热单位解决供暖纠纷提供参考。
按时交费是义务
●典型案例
  唐某是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业主,A公司负责该小区的锅炉运行及管理工作,因唐某拖欠2011年11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的供暖费共计5925.6元,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唐某交纳期间的供暖费。唐某抗辩称,2009年至2014年期间唐某家暖气管一直漏水,致使地板屡次被泡,A公司没有尽到检测检修的义务,唐某不交纳供暖费的目的是希望A公司给唐某一个说法。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A公司为唐某居住的小区提供供暖服务,唐某实际接受了供暖服务,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供用热力合同关系,唐某理应及时交纳供暖费用。唐某所称的暖气管漏水问题,与本案非属同一法律关系,不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当事人可以另行解决。所以,法院最终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案
  北京市三中院法官周易指出,根据 《合同法》关于供用热力合同的规定,供热人承担向用热人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给热力的义务,用热人负有向供热人交纳热费的义务,逾期交纳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定期限,供热人有权限热或停止供热。供暖设施漏水导致用热人财产损害的,属于侵权法律关系,与供用热力合同属于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所以,用热人不能单方决定以热费抵销财产损害赔偿,因漏水而拒不交纳热费,否则还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改造侵权应担责
●典型案例
  翟某与马某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202、302号房屋的业主。2000年,马某将302号房屋中的厨房改造为卫生间,暖气上水管及回水管下部均被用砖围砌起来。2009年11月供暖后,翟某居住的202号房屋的门道上方房顶及西墙顶部、客厅门上部被水侵蚀,并造成上述部位墙皮脱落。马某对翟某被水侵蚀与自己有关不认可。后翟某申请了对漏水部位的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翟某家厨房顶板漏水是由于暖气回水管在顶板穿过套管范围内管壁漏水造成的,暖气回水管渗漏原因与马某将厨房改造为卫生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经审理,法院认为,马某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将厨房改造成卫生间,并将暖气管道下部靠近地面处用砖封闭,导致暖气回水管根部锈蚀及漏水,使得翟某居住的202号房屋的门道上方房顶及西墙顶部、客厅门上部被水侵蚀,财产受损,对此马某负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侵权责任。
●法官释案
  北京市三中院法官周易指出,供暖设施漏水是供暖故障中最常见的一种。漏水引发的自家、楼下及左右邻居的家具、装修损害最容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纠纷,邻里之间首先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问题,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此类纠纷属于侵权法律关系,法院认定构成侵权及责任承担必须依赖于证据,而举证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一方承担,若无法举证,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次,侵权行为发生后,现场状况会随时间而发生变化,因此证据的固定必须及时、合法、有效。
  对此,周易提示,供暖设施发生故障后,除了第一时间报修外,也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包括存留漏水现场影像,对供暖设施、家具、装修、墙面损坏情况等细节摄影摄像,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与热力公司交涉、与邻居沟通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证据。另外,在诉讼中可以向法庭申请对财产损害进行司法鉴定,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可以认定其证明力,从而得以确定供热设施漏水侵权事实,查明漏水发生原因。
私改暖气属违规
●典型案例
  谢某与韩某是兴谷家园楼上楼下的邻居,兴谷中心负责该小区的供暖服务。2006年11月10日供暖时,韩某家暖气阀门爆裂,导致谢某家被阴湿。谢某诉至法院要求韩某及兴谷中心赔偿损失共计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韩某家卫生间改装的室内采暖设备阀门漏水是其私自改装暖气所致,作为供热单位的兴谷中心曾上门告知韩某不能私改暖气设施并要求其整改,但韩某未听劝阻。现谢某家被阴湿,与韩某未经允许私自改装暖气设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谢某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韩某承担赔偿责任,兴谷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释案
  北京市三中院法官周易指出,根据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因拆改供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有以上行为或房屋装饰装修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居民安装换热器及以其他方式私自拆改供暖设施的行为,不但损害自己和他人利益,甚至危及公共利益,是行政违法行为,将会面临行政处罚。而由私改供暖设施导致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损失,由用热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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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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