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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金融素养 规范格式条款
作者:聂国春


    (上接1版)
约谈通报促进整改
  中国消费者报:在监督检查中,自主确定检查项目是出于什么考虑?
  余文建:央行非常重视对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我们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金融市场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热点问题,结合金融机构评估及客户投诉等情况来确定检查项目的。
  2013年,央行部署实施全国范围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检查工作;2014年,部署开展全国范围的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检查;2015年,一方面部署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回头看”现场检查,对前两年现场检查的成效进行检验,另一方面要求各地根据工作情况,自选检查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场检查;2016年,将个人金融信息和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同时组织各分支机构按片区、分事项开展跨区域专项检查工作。
  中国消费者报:检查中发现了哪些突出的问题?
  余文建:从近几年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多数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金融机构仍然存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不到位,格式条款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实际操作中易发生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中国消费者报:对这些问题,央行消保局是如何处置的?
  余文建:每年监督检查之后,总行就全国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并发文通报各金融机构,各地分支行根据检查情况对违规金融机构采取约见谈话、通报等措施,并针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及时跟踪金融机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拟上线金融维权网
  中国消费者报:普惠金融是金融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益,在这方面央行做了哪些工作?
  余文建: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我们会同银监会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分工方案》,积极推动地方出台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同时,按照G20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PFI)工作机制,研究拟定“数字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和“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教育”等五项2016年重点议题,出台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更新了《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制定了《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进普惠金融相关工作,适时发布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并在全国、省、市、县等多个层级收集数据。
  中国消费者报:2017年,央行消保局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余文建: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修订完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一体化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推动“www.12363.org”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互联网站上线试运行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升级,推动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调解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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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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