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市场监管局对不良商家实施信用惩戒
本报深圳讯(刘龙 记者黄劼)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的14家海鲜便利店、海鲜排挡,因“欺客宰客”“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受到罚款等处罚,其商家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还被推送到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及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等征信机构。
自2016年至今,深圳市大鹏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大鹏新区消委会,严厉打击辖区海鲜食街、集贸市场内商家的“欺客宰客”“缺斤短两”违法行为。4月12日,深圳市大鹏新区市场监管局和大鹏新区消委会联合深圳市消委会召开消费维权信用信息推送会,将大鹏新区南渔海鲜便利店、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陈鹏兴海鲜档等14家经营户的失信信息公开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及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等征信机构。这14家经营户的违法行为均是利用作弊手段破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度,违反了《深圳市经济特区计量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规定,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大鹏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对上述14家经营户分别予以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深圳市大鹏新区市场监管局还将联合大鹏新区消委会,积极探索建立海鲜诚信经营市场长效机制,实行“九个统一”,即统一执法打击力度、统一明码标价、统一实行“先计价、后消费”消费模式、统一投诉处理机制、统一使用防作弊电子秤、统一建立经营户微信群、统一取消海鲜加工费、统一公示曝光制度、统一消费者宣传提醒。全力维护辖区旅游市场秩序,创造放心消费环境。此外,深圳市大鹏新区消委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与基层社区、有关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沟通合作,共同加强对企业诚信经营的教育宣传,促进商家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前往诚信商家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