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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新机遇 迎接新挑战
上海市静安区消保委推动区域消费维权平衡发展
作者: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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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
  2016年以来,上海市静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紧紧围绕原静安区和原闸北区“撤二建一”的维权工作新思路,主动适应消费维权工作的新任务、新挑战,夯实维权工作基础,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努力“确保队伍思想和市场秩序双稳定”“推进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融合”,着力促进消费环境的改善优化,服务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
强化自身建设 促进队伍业务双融合
  人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在“撤二建一”过程中,做好辖区内的消费维权工作,关键是要抓好人员队伍融合,这是确保1+1>2的重要保障。上海市静安区消保委秘书长王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何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成为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
  为此,静安区消保委建立健全与委员单位、政府部门的磋商合作机制,与司法资源的衔接相济机制,与新闻媒体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与专家律师的法律支持机制,与行业组织的引导规范机制,与消费维权志愿者的互动联络机制,主动适应消费维权的新任务和高要求。
  静安区消保委还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为抓手,统一工作流程,逐步缩小原两区消保委在投诉处理方法、办结程序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促进业务快速融合。完善岗位职责和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在业务融合过程中促进人心的融合。
  “准确把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内容,正视挑战,通过自学、培训、研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投诉量与疑难投诉大幅增加的情况,努力实现队伍能力水平与政府及消费者对消保委期望的相匹配。”王群说,针对两区合并后相关工作人员在文化水平、调解技能方面存在差异等问题,静安区消保委通过知识竞赛、读书活动等形式,定期组织学习培训。
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消费维权新效能
  两区合并后,面对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模式变化以及消费者期望提升,静安区消保委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消费维权的新任务和高要求。
  诉调对接是司法权威性和消保委专业性有效结合化解消费纠纷的重要举措。静安区消保委加强与区法院沟通协作,将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相结合,形成消费维权“大调解”格局。明确诉调对接的证据采集规范、笔录制作规范、文书格式规范,并形成相应制度。
  静安区消保委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注重防控措施的落实,特别对餐饮集中消费区域、食品流通集中交易区域,以及网络订餐平台、网上销售食品平台等新型消费模式作为社会共治的切入点,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激发社会的“主体意识”,让更多双眼睛盯住、更多人管住食品质量。
  此外,静安区消保委还建立投诉多发企业的工作约谈机制,主动走访区域内大型商场,上门为企业提供指导,同时要求设立专人接待记录消费者投诉,对旗下品牌店铺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商铺建立诚信经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去年双11期间,连续约谈大型电商企业,要求其完善活动预案,严密活动规则,优化售后服务,强化网店审核,充实货源和物流,简化退换货流程,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整合各方资源 打造社会共治新格局
  合并后的新静安区面积扩大到37.37平方公里,汇聚了南京西路、静安寺、不夜城、大宁国际等上海知名商圈,“国际静安”的经济发展步入了新常态,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维权诉求日益多样化。
  据统计,静安区消保委投诉量从2015年的8044件增长到2016年8351件,12345转办件从2015年的331件增长到623件,同比增长了88.2%。“两区合并后投诉量上升,秘书处人员减少,这给日常工作带来压力。”王群表示,“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建立健全与委员单位、政府部门的磋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联合开展有影响、有声势的维权行动。”
  两区合并后,静安区消保委委员单位新增了法制办、民政局等职能单位,消费者代表人数也从原来的4名增加到6名,另外还增加了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肖素华工作室、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律师团队,整合全区各方的资源和力量,强化维权共责。
  静安区消保委与区司法局密切合作,每周设立“律师接待日”,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参与投诉调解。2016年,律师志愿者共接待消费者咨询200余人次,成功调处装修合同、房产中介等消费纠纷12件。
  “我们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静安寺街道、社区志愿者等成立了芮欧百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小组,多次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王群指出,只有加强协同联动,全面开展社会监督,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才能创造区域一流的和谐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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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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