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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一区五市”签订消费维权协作协议
消费者可跨区域维权
作者:王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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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省一区五市”宣布达成消费维权协作协议。 王文郁/摄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为加强东北地区消费维权合作,促进省际间消费维权联动,提升跨区域消费维权力度,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三省一区五市”的消费者协会,在沈阳召开首届协作会,决定在消费维权方面广泛开展协作。会上签定消费维权协作协议,今后四省区的消费者在异地消费可跨区域维权,实现“在外地消费,回家投诉”。
  据介绍,“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协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受理解决异地消费纠纷投诉、联合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联合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联合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信息交流与共享。
  为解决异地维权难题,协议规定“三省一区”消费者在“三省一区”内异地消费,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回到居住地向本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居住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可向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三省一区”异地消费纠纷投诉,需要在消费纠纷发生地进行异地调查处理的,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发送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消费纠纷发生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由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
  对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将采取联合维权行动,同时联合发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点和意见。
  此外,为及时快捷解决网购消费纠纷,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消协与“京东商城”协商,决定开通“三省”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同时,“三省一区五市”消协还发出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一体化和推动域内旅游良好发展等7项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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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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