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坚强领导下,上海市以打击传销违法和犯罪活动联席会议为平台,针对上海地区传销活动的特点和趋势,各部门齐心协力,严防猛打。经过4年的持续创建,全市16个区均达到无传销城市创建标准,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维护上海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基层防控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夯实“地方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工商、公安为主力军,各区政府、各条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执法资源、管理信息和人员队伍,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在全市构筑了层级有序、责任明确的防范传销“防火墙”。
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区、街镇的属地领导责任,以基层防控为基础,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以属地辖区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为主要执法力量,对辖区内商务楼、出租房等重点区域和涉传重点对象严密关注布控。
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职责。为发挥条块结合的综合效能,将条线的打击查处与“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在整治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居住的过程中,落实流动人口管理、群租房治理,坚持联勤联动,有效压缩了传销特别是“集聚式”传销必需的活动空间和生存土壤。
加大案件查处 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坚持开展年度专项整治。上海工商、公安部门连续多年联合制定年度《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每年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以传销活动多发高发、举报投诉较多的地区为重点,坚持“打早控小、露头就打”,集中整治“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聚集型传销活动,集中查处以“微店传销”“会员营销”“电子商务”等为幌子实施的传销案件。
加强行刑衔接。工商、公安部门建立了紧密的日常联络、案情通报、协调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传销案件线索排摸和案件分析会。期间,查获“城商城”以电商平台销售保健品为幌子,采取收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涉案人员9900人,涉案金额6400余万元,并将有关组织者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据统计,创建以来通过“两法平台”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传销案件16起,涉案人员20余名。
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要案件。为加强对传销组织者及骨干头目的震慑作用,上海工商部门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加强对案件调查、侦破力量的投入。其间,查获“偶买咖”微商传销案涉案金额达3亿元,参与传销人员1.8万余人,遍及全国20多省市。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打传良好氛围
确保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坚持每年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进行集中宣传;在地铁车站、大型商圈等人流汇集的重点区域设立禁传宣传点;在《解放日报》《中国消费者报》发布《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上海打击传销工作纪实》《谨防传销陷阱守护消费安全》等专题报道;在上海电视台黄金时段以案说法,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揭露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欺骗手法和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
创新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渠道。在线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手机有奖知识竞赛、微信小游戏等传播方式,连续六年开展“远离传销、守护幸福”主题宣传季活动;在线下,制作禁传宣传短片、举办打击传销漫画大赛、通过社区(校园)讲座、公益海报等形式开展禁传宣传活动230余场次。
引导直销行业发挥自律作用。为严防变相传销活动,上海市工商局制定《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引》,通过开展直销行业信用评价、建设经销商报备系统、建立直销行业例会制度等工作,指导、督促直销企业加强诚信自律。连续多年引导直销企业发布行业自律承诺,在全市100余个地铁车站、4个机场航站楼累计发布1200余条禁传公益灯箱广告。
强化督导考核 保障创建工作成效
建立市区两级考核模式。在区级层面开展自评、互评,在市级层面由上海市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综治办等单位联合实施对各区政府的督导考评;考评以核实书面材料、实地查访和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
明确考评内容。围绕无传销城市创建标准,坚持整体情况和重点考评项目相结合,坚持考评结果拉开差距形成分级分档。尽管全市16个区均达到无传销城市创建标准,但在实际考评中,仍然对各区打击传销工作拉开考评档次,在全市明确三个档次的考评等级。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考评结果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将创建考评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自动列入下一年度考评重点,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复,有效推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