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以来,河北省工商局紧密围绕创建目标,早谋划、早动手,积极作为,建立机制,稳步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3年来,全省90%县级以上城市已达到无传销城市创建标准。
加大打击力度 壮大“创建”声威
一是加强重点时段的监管。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节日和“两会”期间社会稳定重要工作来抓,对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细化,坚决防止因传销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的监管。2016年5月中旬,河北省打传办分别向廊坊市、沧州市打传办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函》,要求及早摘掉重点地区的帽子。廊坊市组织开展了全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省打传办连续两年向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传销进校园”工作,防止在校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的函》。
三是加强对网络传销打击力度。2016年3月,承德兴隆县工商局查处了“中国蒙商”传销案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0万元。2016年4月17日,石家庄市工商、公安部门对杨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心未来互联平台”进行立案侦查,2016年9月2日进行打击收网,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其中逮捕8名,查扣涉案资金3211万元,及时制止了犯罪态势进一步恶化。今年上半年,省、市、区三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动,对河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唯宝汇”网上商城为平台,涉嫌网络传销进行立案。经过5个多月的调查取证、研究判定,于6月底结案,没收非法所得1005.9万元,罚款200万元,成功查处了这一网络传销案件。
加强宣传教育 形成“创建”氛围
河北省工商局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深化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来抓。自2013年起连续5年,每年确定一个打击传销宣传教育主题。
2013年,在全省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活动。省打传办印发了《打击传销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活动方案》(冀打传字〔2013〕13号),在全省村户开展“四个一”工作,并选定正定县西关村等10个村庄作为宣传教育示范村,树立样板,以点带面。
2014年,开展了创建“无传销城市”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冀打传字〔2014〕9号),为树立先进创建典型,选定了保定市安新县、阜平县,石家庄市赵县,唐山市乐亭县,张家口市崇礼县等30个县为先进县,将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先进经验进行交流,提高了各地创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5年,在全省举办“反传销电影大篷车城乡行”活动。深入乡村、街道,播放打击传销电影185场次。中央电视台、河北电视台、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对河北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情况进行了报道。
2016年,开展“禁传销 校园行共建和谐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一招鲜”。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禁传销 校园行 共建和谐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2016年4月19日,省打传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在廊坊大学城举办了大型启动仪式,北大方正软件学院、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院校1500多名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7年,确定5月份为“全省打击传销宣传月”。开展“五个五”活动。5月份第四周,河北省工商局在廊坊三河燕郊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宣传周”活动,即通过五进,用5个工作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播放5部电影和5部电视剧,宣传打击传销知识,揭露传销违法本质,增强广大群众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积极抵制传销。
加强协作联动 筑牢“创建”基础
一是建立京津冀打击传销协作机制。今年4月18日,在河北廊坊市组织召开了建立京津冀执法协作平台暨第一次联席会议,与北京市工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签署了《京津冀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协作机制》,加强了京津冀三地打击传销信息交流共享、案件协查移送、联合执法协作。
二是实行群防群治群管。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纽带,着力完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使群众能快速举报,执法部门能够迅速出动,准确打击。
三是建立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制度。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廊坊市政府自2014年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查实的线索予以1000元以上奖励。
四是实施打教结合。廊坊、霸州等地有关部门与“打传联盟”合作,由“打传联盟”人员深入传销组织,从内部瓦解传销网络,破获多起案件,并现场对参与人员进行反洗脑教育,做到立竿见影,行之有效。
(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