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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执法联动 社会共治
作者:宁凡


  2014年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下,宁夏区工商局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抓手,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上下联动 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上下联动,齐抓共创。宁夏区工商局会同自治区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力争到2018年90%的县(市、区)达到无传销城市目标。
  二是严格评定,有序推进。会同公安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创建无传销城市考评认定办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考评细则》等配套制度,细化考评项目和评分标准,调整创建活动在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比重。截至目前,已分三批共14个县(市、区)被命名为“无传销县(市、区)”,占全区总数的61%。
  三是动态管理,重点突破。为巩固创建成果,对已认定的“无传销县(市、区)”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每两年对已认定的地区复查一次,对复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摘牌。
推行网格化管理 构建源头防控
  一是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打好创建基础。把创建工作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行吴忠市永昌社区、平罗县星海社区、银川湖畔嘉园等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即社区按照各小区人员分布,以300-500户的标准,将辖区划分为多个区域,每个区域确定一名社区干部为网格小组组长,成员由社区打传志愿者、居民组长、楼栋长组成。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做到了“面上有人转,线上有人巡,点上有人守”,使社区对常住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做什么工作、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夯实了创建无传销城市的群防基础。截至目前,全区已有50多个大的社区推行了上述做法,进一步形成了全社会创建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把好关键环节。在各社区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登记台账,全面掌握社区(村)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动态信息。采取定期入户和随机入户等方式对出租房屋、闲置民房等涉传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场所和疑似传销人群开展摸底登记排查工作,建立长住居民和流动人口登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实,创建不留死角。目前全区主要社区均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登记台账。
完善创建机制 强化执法联动
  一是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场监管、社会治安重点内容,把责任分解到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片区和执法人员,建立以社区(村)、工商所、派出所为基础的联合网络,形成了完备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创建执法机制,强化配合。建立公安、工商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在互通案源信息、交流分析案情、排查涉传窝点、开展专项行动、转办移交案件等方面密切协作配合,提升创建执法效能。四年来全区公安系统向工商部门移交传销人员2.7万人(次),工商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传销案件273件。
  三是完善刑事打击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公、检、法三部门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审查起诉与审判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在传销犯罪案件的定性、证据规格等方面努力达成共识,提高了办案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打击的震慑作用,巩固了创建成果。仅2016年银川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4件,较2015年同期增长41.18%;涉案42人,增长55.56%。
注重宣传引导 开展“六进”活动
  一是以各类宣传日活动为平台,仅2017年上半年全区在各媒体及网络上刊发打击传销创建及无传销城市活动的相关报道信息310余篇。
  二是针对重点创建地区和特定区域人群,开展创建和打击传销进社区、进乡村、进集市、进商场、进车站、进劳务市场等“六进”活动。成立志愿者队伍,以编写专题板报、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手册、发放《致社区(村)居民的一封信》《致房屋出租业主的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创建和打传知识,提高学校师生、社区居民、村民尤其是出租屋业主识别传销的能力,巩固创建成果。四年来全区共聘请打传志愿者7000余人,开展集中宣传450场次,张贴、发放打击传销宣传画、年历、折页125万张,发放印有“打传”宣传内容的鼠标垫、扑克、笔等小礼品5.3万份。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介,通过发布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创建宣传教育。石嘴山市利用微信、QQ等网络工具实现与社区、村居打传创建动态的实时互通,有效提升创建效果;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公安局借助“平安宁夏”公众号、“警察说事”微博等网络媒体,开辟防控传销犯罪、创建无传销城市新阵地。 (宁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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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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