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明明本地生产的玻璃淋浴房,却擅自粘贴上假冒广东省某品牌商标卖给消费者。福建省云霄县一名建材商家因此遭遇消费者的三倍索赔,付出惨重代价。
今年9月15日,消费者汤某到福建省云霄县消委会投诉称,他向本地一建材商家定做了两间某品牌玻璃淋浴房,面积分别为4.37平方米和3.52平方米,总价3863元,安装后发现淋浴房商标模糊、做工粗糙、光洁度差,怀疑是冒牌产品,但商家拒绝承认为冒牌产品。
受理投诉后,云霄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经营者,了解具体情况,对比正品商标,向正品品牌生产商查询订单情况,同时对经营者进行询问。在事实面前,商家承认了假冒产品的事实。据了解,该淋浴房正品是广东省生产的,而安装在汤某家里的产品则是本市生产厂家的产品,商家在没有正品品牌厂家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粘贴上假冒商标。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经云霄县消委会调解,该建材商家同意重新为汤某安装两间该品牌的正品淋浴房,并赔偿其三倍的损失共计115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