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儿童游乐场受伤 商家补偿700元
作者:徐琪琪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徐琪琪 记者洪敬谱)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宿州市消保委获悉,该市消保委近期成功调解了一起儿童在游乐场发生意外的消费纠纷,经营者补偿受伤儿童700元。
  今年9月,宿州市消费者郭女士向消保委投诉称,其携带一名2岁儿童在该市一家儿童游乐场玩耍时发生意外,小孩摔倒磕伤导致右眼上眼睑缝针。郭女士说,事发时该游乐场经营者同意承担相应医药费,但事后却反悔而不予补偿。
  宿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多次联系投诉方与被投诉方了解情况,并约双方到消保委进行现场调解。
  在观看经营者提供的现场录像后,三方共同分析推测出儿童磕伤原因是倒在游客自己丢弃的塑料饮料瓶上。宿州市消保委认为虽然游客不遵守相关规定,但游乐场也应加强安全监管。
  经调解,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均认可自己负有相应的责任,最终游乐场同意补偿受伤儿童700元,该起投诉圆满解决。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儿童游乐场受伤 商家补偿700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