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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安装家具 商家赔偿6000元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约好50天内生产并安装的定制家具,商家却无故拖延一个月才安装完毕。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12315服务举报台调解,日前,消费者梁先生收到商家的延误赔偿款6000元。
  据了解,2017年6月,消费者梁先生向厦门市湖里区一商家定制了书柜和衣柜各一个,价格共计2.5万元,商家承诺50天内生产并安装完毕。结果却拖延至8月中旬才安装,且安装的书柜与设计图完全不符,衣柜尺寸也不一致。消费者要求商家返厂修改,并按拖延的天数给予相应补偿。经过协商,商家同意补偿,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最终,这批定制家具直到10月初才安装完成。此时,商家却反悔了,不愿支付延误补偿款。无奈之下,梁先生拨打12315电话投诉,要求商家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补偿。
  接到投诉后,厦门市湖里区12315投诉举报台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电话调解,并召集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向商家阐明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商家同意赔偿,按照延误30天,每天200元的标准,赔偿梁先生6000元。目前,这笔赔款已在约定时间内转入消费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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