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今年双11网购规则复杂,各种满减、抵扣、膨胀、返现成了烧脑的数学题,一些商家规则信息不透明,利用解释权随意变更规则、价格,让消费者很闹心。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今年双11网络购物的投诉情况分析。《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11月8日至11月14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收到网购投诉345起,占同期总投诉量的9.7%,同比增长53.3%。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数量,从高到底依次为通信电脑数码、互联网及通信、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和商品质量等3个方面。
消费者陈小姐参加天猫某旗舰店推出的双11签到有奖活动,商家活动页面规则明确标注为“连续签到7天即可获得20元优惠券,连续签到15天即可获得50元优惠券”。陈小姐连续签到15天后,客服提供了50元优惠券,但告知该优惠券必须购物满500元才能使用。陈小姐认为该商家在活动页面并未注明“优惠券”有使用限制,待消费者签到天数满后才告知,且客服人员对该活动的解释前后不一致,有虚假宣传,故意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消费者李小姐于11月3号在某数码产品销售公司淘宝店支付100元定金购买一款手机,并在双11当天付清尾款,总额为849元。但双11当天商家推出该款手机799元的购物链接。李小姐要求退款,卖家称如果她申请退款,则不退还定金100。李小姐认为,同一家店,同一产品上,两个价格,商家存在价格欺骗。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参加网购促销活动时,应全面了解商家的活动规则和条件要求,提前关注产品的日常价格和优惠价格,货比三家;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消费证据、沟通凭证,作为日后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
同时,深圳市消委会也提醒商家,必须以诚立身,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