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不买报警器就不给开通天然气?
作者:李洪涛


    ■本报记者 李洪涛
  近日,家住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山湾人家小区的居民们投诉称,在开通天然气的过程中接到了通知,必须到小区的物业公司购买一款燃气报警器,否则不给开通天然气。《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接到投诉后来到吉林市,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开通天然气绑定报警器
  近日,记者来到山湾人家小区时因为天气寒冷,小区内行人稀少。据调查,该小区属棚户区改造项目,2016年4月动工兴建,同年10月竣工,共有21幢居民楼,居民多是回迁户和低保户。
  在一幢居民楼前,两位老人告诉记者,2016年年底,山湾人家小区竣工后陆续办理了入住。当时并没有开通天然气,业主们使用的都是电器或者煤气罐。今年元旦前,业主们突然接到通知,称小区要开通天然气了。然而,施工人员却告诉业主,要开通天然气,必须到小区的物业公司购买燃气报警器,每个398元,否则不给开通。有些业主认为,这是强买强卖,且物业公司出售的燃气报警器价格太贵。记者采访时,两位老人说,目前,该小区天然气开通工作正在进行,有几幢楼已经开通了。这些天,陆续有不少业主前往物业公司交涉,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物业公司称只是代卖
  记者现场调查时,部分业主对开通天然气绑定报警器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业主王先生说:“春节之前能够开通天然气,是大好事,但绑定燃气报警器的做法,让人心里不舒服。安装或者不安装燃气报警器,应该由业主自己说了算,不应该强制购买。”业主刘先生表示,没开通天然气前,家里做饭只能使用煤气罐,自己身体又不好,搬运沉重的煤气罐上下楼十分不方便,经常要喊远在市区的儿子来帮忙。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先生表示,该市很多新建的住宅小区,办理天然气开通业务时,并没有强制业主安装燃气报警器。
  记者与管理山湾人家小区的吉林市家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孙经理表示,目前,山湾人家小区正在陆续为业主开通天然气,但具体工作由燃气公司负责,物业公司只是代卖燃气报警器。
  记者查阅《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均未发现开通天然气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的有关条款。
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在山湾人家小区内的空地上,拉着写有“昆仑燃气汉阳营业厅”字样的条幅。1月11日,记者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汉阳营业厅取得联系。一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要求用户必须安装报警器,否则就不能开通天然气,该市也有相关文件——《关于推广燃气浓度报警器的通知》。山湾人家小区的业主在哪里购买燃气报警器没有限制,但购买的产品必须有机械手,报警器与表阀之间有连接装置。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吉林市山湾人家小区在开通天然气的过程中,强迫业主购买燃气报警器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规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不买报警器就不给开通天然气?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