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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印发智能网联汽车路测新政
智能网联汽车上路 安全第一
作者:博文


      本报讯 4月12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委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管理规范》提出,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
  此前,车企的自动驾驶试验普遍在封闭场地展开。近期,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台在开放道路实施路测的暂行办法,自动驾驶的路测扩围渐成气候。而今自动驾驶路测的顶层设计出台,无人驾驶汽车将有望出现在更多城市。
  该《管理规范》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等提出要求,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受理车辆申请和发放测试号牌。《管理规范》将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更多开放道路测试。
  对于测试主体,《管理规范》要求,提出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责任的单位,需要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足够民事赔偿能力,有对自动驾驶功能的评测规程,可以远程实时监控等。同时,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测试车辆的驾驶员能够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而测试车辆,《管理规范》要求,要有自动驾驶和手动驾驶双重模式,在需要时,能够即时切换为人工操作模式。同时,车辆还需要实时回传数据,并自动记录车辆事故或失效前90秒的数据,储存时间不少于3年。
  至于测试驾驶人,《管理规范》要求,驾驶人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记录等。
  一切条件具备,测试主体可以向测试路段所在地的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出道路测试申请,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除了测试主体和车辆的基本情况,还要提供测试主体在封闭道路、场地等特定区域进行实车测试的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以及每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或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
  关于测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管理规范》明确表态,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规范》还提出,当测试车辆出现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或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可以处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拘留处罚等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撤销测试通知书。
  此前在美国发生的Uber无人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也引发了大家对智能汽车安全的担忧。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愿景之一也是大量降低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客观地说,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情景非常复杂,参与的主体又特别多,确实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问题。“Uber的交通事故也在提醒我们,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一定要把安全问题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
  他特别强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试车”“车辆性能试验”,其转向、制动、操控等安全性能全部是符合现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就是与传统车辆无异。而且,智能网联汽车需要通过计算机模拟、试验台架评测、试验场及封闭道路测试等测试验证,才可在实际交通环境中进行自动驾驶功能的验证。 (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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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9 版:车评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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