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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士’祸害数万亩高粱后百般推责”追踪
正道药业被判赔176万余元
作者:徐琪琪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徐琪琪 记者洪敬谱)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界首市等县市的数十户种植高粱的农民疑似使用了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道药业)生产的猛士牌问题农药,导致庄稼不同程度减产(详见2015年7月1日2版《“猛士”祸害数万亩高粱后百般推责》)。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判决,正道药业赔偿代理销售该农药的阜阳市颍东区颍汇陈奇农药门市部(以下简称陈奇农药门市部)176万余元。
  2014年3月2日,陈奇农药门市部与正道药业签订销售合同,约定销售正道药业公司的农药。
  2014年7月12日,陈奇农药门市部受阜阳市临泉县、界首市和蚌埠市一些种粮农户的委托,在正道药业购买了30万元的猛士牌苏云金杆菌农药,并且按照约定支付了30万元货款。农药运输到陈奇农药门市部处时,恰逢虫害盛行期,农药随即被抢购一空。后经证实该农药不能治虫害,种粮户不得不另购其他农药补救。因治虫黄金期已过,造成农民种植的高粱不同程度减产,并且造成农民不能履行其与收购商的高粱种植收购合同,导致其赔偿收购商违约金等损失。
  2015年6月,《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于同年7月1日刊发报道。
  2015年12月底,陈奇农药门市赔偿农户农药款和各项损失共计176万余元,并将正道药业告上法院。
  2016年3月,阜阳市颖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正道药业返还陈奇农药门市部农药款30万元,并支付赔偿款146万余元。
  正道药业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6年8月15日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重审后,改判驳回陈奇农药门市部的诉讼请求。后陈奇农药门市部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青岛市中院审理认为,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和农药生产许可证,任何人不得在没有农药登记证和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农药。禁止假冒、伪造或者受让他人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正道药业承认其有自己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却没用在“猛士”农药上,而假冒他人的两证,可见其明知自己生产的农药是假农药的主观恶意。本案农药的有效成分根据西安国联检测公司检测报告和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均低于涉案农药包装箱上的规定,正道药业需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近日,青岛市中院终审判令正道药业公司向陈奇农药门市部支付赔偿款176.828万元,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3.7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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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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