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板蓝根泡腾片等19个品种管理类别的公告。调整之后,板蓝根泡腾片、蒲地蓝消炎片等18个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伤湿止痛膏已不符合目前乙类非处方药确定原则,由乙类非处方药转换为甲类非处方药。
值得注意的是,这18个处方药转非处方药的药品,有3个为“双跨”类别药品(指一个药品既是非处方药又是处方药),包括了大众熟知的板蓝根泡腾片、麦味地黄胶囊、蒲地蓝消炎片。
另据了解,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销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区、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根据要求,此次涉及变动的相关企业需在7月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祥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