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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福卡过期拒绝激活
中消协将支持消费者诉讼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记者8月8日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针对北京广聚福支付有限公司拒绝对过期广聚福卡进行激活一事,中消协表示,将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今年6月,消费者苏先生向中消协投诉,称2013年初他获奖励得到一张“北京广聚福企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购物卡,金额为5000元。因苏先生家位置较偏,周边商业配套不齐全、购物不便,一直未使用该购物卡。今年,他使用广聚福卡时,被发卡方以过期为由拒绝,同时,发卡方也不接受再次激活或查询余额等请求。苏先生多次联系发卡方,对方均未采取实质性对应措施,甚至不再接听他的电话。
  中消协认为,此类消费者只有购物卡,不能证明购买人、购物卡初始额度或者余额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极为普遍,经营者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消费者因为举证难,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保护。
  针对这种情况,中消协表示,消费者有权主张、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如果经营者不积极配合消费者解决问题,而是设置障碍、推诿拒绝,中消协将采取约谈购物卡发卡方、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等措施帮助消费者维权。目前,中消协已经指定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姜超峰律师(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律师)经办此事。
  记者查询获知,广聚福卡是由北京广聚福支付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广聚福企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行的预付费储值卡,可在其合作的1800多家商户直接刷卡消费,也可在“聚福网城”上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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